针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总局已部署地方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目前,已对不合格产品涉及的37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其中,对14家企业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山东省两家公司德州东方食品有限公司及山东百纳威酒业有限公司停产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