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书》对2008年1月至2015年9月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仲裁和审判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指出了当前劳动人事争议处理面临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多方预防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议。《白皮书》显示,八年里,全市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多达84374件,全市法院受理劳动争议一审案件共29009件。从案件类型看,近年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类型日趋多样化,拖欠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等传统纠纷类型的案件数量减幅明显,劳动者的诉求日益多样化,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务派遣纠纷、未休年休假工资纠纷、同工同酬纠纷等新类型案件增多。
“2008年以来,《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继实施,我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出现较快增长。2014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转方式调结构走向深入,我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再次出现较大幅度上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有关负责人说,为此,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断强化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成立街道(镇)、社区(村)以及企事业单位,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调解组织37005个,调解员突破4.5万人。此外,通过与市中院建立诉裁协调会商、判后双向沟通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发布会上还公布了具有指导意义的青岛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十大典型案例,如“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带薪年休假应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尚在‘三期’内的女职工,劳动合同即使期满,用人单位也不能终止”、“企业对其制定的规章制度不享有‘最终解释权’”等。